纳税人论坛副理事长单位章程
纳税人论坛是在北京市社科联和北京市民政局社团办备案的一个专业性论坛。旨在深入地了解纳税人需求,为企业纳税服务。为保障和规范纳税人论坛副理事长单位权益,特制订本章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纳税人论坛宗旨:了解纳税人需求,搭建税企沟通桥梁,为企业依法纳税提供服务。
第二条 纳税人论坛由《纳税人报》社、《纳税》杂志社、北京税收与市场调查研究中心、云南税务专修学院等单位共同发起成立。
第三条 纳税人论坛由总论坛与分论坛组成,总论坛每年召开一次,分论坛根据需要设置和召开。
第四条 纳税人论坛的日常工作由论坛秘书处、法律咨询部、协调部、培训部四个部门负责,由论坛秘书处统筹安排与管理。
第二章 副理事长单位任职条件及申请加入
第五条 须是行业内具有代表性的规模型企业。
第六条 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依法纳税。承认纳税人论坛理事会章程,愿意履行副理事长义务。
第七条 凡在中国境内注册(含港、澳、台地区)的中外企业均可提出申请,经纳税人论坛理事会审核合格后方可加入。
第三章 权利与义务
第八条 副理事长单位的董事长或总裁一人出任副理事长,与纳税人论坛其他副事长享有同等权利。
第九条 副理事长单位任期为两年。
第十条 定期参加纳税人论坛的各项活动。
第四章 附 则
第十一条 本章程的最终解释权属于纳税人论坛理事会。
纳税人论坛副理事长单位待遇与服务内容
1、 任期内,副理事长单位的董事长或总裁出任副理事长,与纳税人论坛其他副理事长享有同等权利。
2、 任期内,免费2人参加纳税人论坛每季度1次、为期2天的副理事长单位税收座谈会(含食宿)。座谈会将邀请国家税务总局官员、专家针对副事长单位提出的纳税问题进行专门讲解和解答。
3、 任期内,由纳税人论坛理事会协助副理事长单位进行税企沟通、处理有关涉税问题。需理事长、副理事长及其他相关领导亲自到副理事长单位所在地进行协调沟通的,副理事长单位承担来往的交通费及食宿安排。
4、 免费为副理事长单位培养高级财务经理1人、高级税务经理1人。
5、 专门编辑出版《纳税问题研究》杂志(公开出版),指导及研究解决副理事长单位的纳税问题。任期内,每月提供5本《纳税问题研究》杂志供副理事长单位使用。
6、 任期内,可用电话、视频、网络三种形式,为副理事长单位及时解答纳税过程中遇到的问题。
7、 任期内,享受2个当地纳税人俱乐部会员待遇。
费用:10万元(服务期:2年)。


